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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慶市物價局和重慶市國土房管局聯合下發了《關於規范住房交易手續費的通知》,對房屋轉讓和租賃的相關手續費制定了新的標准。
房屋轉讓手續費,按住房面積收費。收費標准為新建商品住房3元/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集資房減半),由轉讓方承擔;存量住房6元/平方米(房改房減半),由轉讓雙方各承擔50%;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轉讓手續費在新標准制定出來以前,暫按成交價的2%收取,由轉讓雙方各承擔50%的房屋租賃手續費,按套收取。租約期一年以內:住房使用面積100平方米以下每套租賃手續費20元;使用面積100-30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租賃手續費60元;一年以上:住房使用面積100平方米以下每套租賃手續費30元;使用面積100-300平方米每套租賃手續費45元;使用面積300平方米以上每套租賃手續80元。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租賃手續費在新標准未制定出來以前,暫按以下標准執行:年租金1萬元以下,每件次房屋租賃手續費為年租金的1.5%:年租金1萬-10萬元,租賃手續費為年租金的1%;年租金在10萬元以上的,租賃手續費為年租金的0.8%,租賃手續費由出租人承擔。
上述房屋轉讓手續費收取標准為該市統一價。租賃手續標准為該市渝中、江北、南岸、大渡口、沙坪壩、渝北和巴南等近郊九區的收費標准,其餘各區市縣可根據當地情況,在不超過近郊九區標准的前提下,由當地相關職能部門確定收費標准。(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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