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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者來電,說他剛在北京租到一處兩居室住房,沒住兩個月就被法院告知是『查封房』,不能租用。他說他還要繼續在北京租房,想知道什麼樣的房子不能租?
建設部頒布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規定,有九種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是沒有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二是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權利的;三是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是權屬有爭議的;五是屬於違法建築的;六是不符合安全標准的;七是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八是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九是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記者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進一步獲悉,司法機關在查封房產後,將在房屋管理的權屬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租房人或房地產中介機構可從本市房屋管理的權屬部門查到有關『查封房』信息。
不過,對想租房的個人而言,如果想詳細了解到一處房屋的完整信息,可能要花費大量時間精力,所以,建議租房者還是到比較有信譽的房屋中介機構去租房,因為中介機構在房屋出租前會相應調查房屋的合法性,對租房者的權益有一定的保障。(陰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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