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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成都市房產管理局和住房委員會辦公室透露,為進一步啟動成都住房二級市場,促進房地產增量和寸量市場的良性互動,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有利於二手房上市的新規定,以前多種不能上市交易的政策性住房被納入可交易范疇。
據悉,按此次出臺的新規定,可以進入市場交易的二手房包括,職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已購政策性住房,包括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全產權住房,以及政府實行優惠政策的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廣廈房、集資建設住房和合作建設住房,無論產權人戶籍是否在本市,以及其產權來源是否購買、繼承、受贈或其它方式取得,只要不屬於違法違規違紀或舉報查處范圍的,都可以上市交易。與學校教學區、單位生產辦公區無法分離的已購政策性住房可以出售,但只能出售給原產權單位或單位職工。
本次二手方市場全面放開的另一個重要部分就是,取消了已購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准入審批程序,即不再需要填寫入市申請表、到單位或街道辦事處蓋章、報市房改辦審批。已購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的手續費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6元收取,轉移登記費按成交價的2.25%收取,買賣雙方承擔各半。已購政策性住房相互進行產權交換的,不補交土地出讓金,營業稅、契稅等稅收以及轉移登記費按其房屋價值差額繳納,交易手續費由取得方按取得房屋面積3元/平方米的標准交納,交換後的房屋保留政策性住房性質。
據悉,一直受限的境外單位、個人和境內單位、個人同樣可以享受購買我市二手房,包括已購政策性住房和其它房屋。個人購買者不受年齡、戶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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