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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改辦與房地局近日聯合宣布:建國後竣工的獨用成套多層和高層公有住房的成本價仍維持去年的1295元/平方米標准。此次出臺的新方案共有5項新規定,除規定成本標准外,對出售的市場價,獨用成套鋼筋混凝土結構公寓住房及獨用成套混合結構、磚木結構公寓住房和新式裡弄住房的成本價與最低限價依舊按照去年執行:即獨用成套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公寓住房出售成本價為1797元/平方米,最低限價424元/平方米;獨用成套混合結構等的出售成本價為1438元/平方米,最低限價為342元/平方米;超出面積部分,市場價的上限按原規定執行。
唯一的區別是,今年要比去年多加一年折舊。新方案還確定了適用時間為2002年全年。(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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