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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廣州三大城市是國內房地產開發熱點城市。為了能夠具體了解京、滬、穗三地房地產的發展走勢,中國社會調查事務所(SSIC)日前用計算機輔助電話調查的形式成功訪問了京滬穗三地的500位公眾。
最擔心物業管理問題
在與購房有關的問題中,消費者最擔心的也是最關心的問題是物業管理服務問題(94%)。
在物業管理服務問題方面,調查結果表明,42%的被訪者表示『非常不滿意』;26%的被訪者表示『不滿意』;22%的被訪者表示滿意度一般;8%被訪者表示『比較滿意』;只有2%的被訪者表示『非常滿意』。
被調查者對於物業管理的不滿意點主要集中在以下六點:一、物業公司亂收費(89%);二、房屋出現問題,物業公司維修不及時(81%);三、物業公司的防范管理存在嚴重問題(74%);四、由於某些住戶不繳管理費,物業公司不提供服務(67%);五、公用設施不到位(55%);六、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不好(40%)。研究人員指出,雖然我國房地產發展很快,但物業管理卻沒有得到相應的發展,加之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往往出現消費者投訴無門的現象。有關部門的標准雖然出臺了,但管理標准卻沒有細化,使人無所適從,難以操作。雖然說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可以通過合同形式確定具體的管理標准,但畢竟沒有一個參照系數,雙方在理解上很難達到一致,在發生糾紛時更難達到統一。
在問到繳納物業管理費問題時,61%的被訪者認為『非常貴』;27%的被訪者認為『比較貴』;12%的被訪者認為『適中』。
『你認為該如何改善物業管理收費?』53%的被訪者認為物業管理是企業的經營行為,為住戶提供服務而發生了成本,當然希望獲得合法的利益,關鍵的問題是要質價相符;26%的被訪者認為一定要健全物業管理收費的定價原則、定價方式和價格構成,根據不同的消費群體,提供不同的物業管理,測算不同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服務檔次的物業管理收費指導價,方便業主根據自己的消費水平來決定;21%的被訪者認為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規范行業價格行為的約束機制,自覺接受政府、業主和行業組織的監督。
調查結果表明,76%的被訪者希望對現有的物業管理公司進行重新組合,其中,48%的被訪者表示希望物業管理公司在內部管理上適應潮流,與國際管理標准接軌;52%的被訪者表示希望物業管理公司在外部形象上,應該與社會和業主進行開誠布公的對話,在交流中不斷提高信譽度;15%的被訪者表示希望邀請著名物業管理公司管理,49%的被訪者表示希望采用業主自營式的管理辦法,即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既不由房地產開發公司也不專門聘請物業管理公司負責,而是由樓房業主委員會積極地參與物業管理。
購房紛擾困擾消費者
『你及家人在購房中是否遇到過一些糾紛呢?』有近9成的人表示或多或少都出現過一些麻煩,即使自己花錢也不是心裡很痛快的。調查顯示,消費者在購房過程中遇到各種不同的糾紛,有34.5%的人表示自已在購房時遇到實際測量面積與購買的面積不符的情況;29.7%的人表示自己購房後未能按時入住,其原因是開發商延期交房;45.6%的人表示自己買房後,很多方面與開發商以前的保證、承諾不符,如無24小時熱水、無24小時保安等;72.5%的人表示自己購房後出現開發商亂收費、多收費等情況。
『如果你遇到了購房糾紛,你是如何解決的?其結果如何?』有22.1%的消費者表示會向消協投訴,其中有71.4%的消費者表示經消協調解後仍無成效;有10.5%的消費者表示向法院起訴,其中有82.7%的消費者表示自己敗訴了,有17.3%的消費者表示自己勝訴了,但執行時很困難或無法執行判決結果;有47.2%的消費者直接找開發商解決;有20.2%的消費者采取拒交物業管理費的方式來發泄不滿。
三城市中有46.5%的消費者認為自己購房時的知情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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