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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開始,消費者買房將不必再顧慮重重,上海市工商局近日對房產交易作出的規矩,可以使購房者的權益得到保護:在房地產經紀企業中全面推行『五公示、兩示范』的公示制,80%的房產經紀企業將在年內步入正規。
近年來,上海房地產市場約有50%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90%的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經紀實現的,截止去年底,全市已登記的房地產經紀公司共有4105家。但紅火的房地產經紀市場暴露出諸多問題,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私設分支機構、利用執業便利收取傭金以外的報酬、虛構訂約機會、經紀合同不規范、利用格式條款侵害當事人利益、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等違法經紀行為時有發生。
對此,上海市工商部門要求房產交易也要『明碼標價』,在全市房地產經紀企業中推行『五公示、兩示范、一申報』措施,各房地產經紀企業在經營時,必須公示經紀組織的經營范圍、執業經紀人的姓名、證號和照片、由執業經紀人署名的真實租售信息、居間或者代理的服務內容及傭金標准、消費者投訴電話等。同時還推出房地產經紀合同示范文本及房屋租售信息示范表,並要求房產經紀企業妥善保管各類經紀資料,對已經完成的經紀業務、經紀業績定期向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報。 (田玲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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