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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建設部總經濟師、住宅與房地產業司的司長謝家謹女士在接受中央電視臺《生活》欄目記者采訪時指出,目前物業管理方面產生糾紛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現在法制不健全,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雙方的權責利益不太清楚,同時他們簽訂的合同可能也不是非常健全,所以出現問題很難處理;二是物業管理公司的行為不規范,一些物業管理公司只收費不服務,或者說多收費少服務,侵害了消費者也就是業主的權益;第三個就是業主對物業管理的消費觀念、消費意識還沒有完全樹立起來。有一些業主只願意付非常少的物業管理費,卻希望得到最好的物業服務,這就給物業管理帶來很多困難。(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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