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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莊維花園小區負責人宣布,由於開發商自行成立的物業管理公司達不到業主要求的管理水平,開發商決定炒掉物業管理公司,另與專業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據了解,像該小區自炒物管公司的做法在北京尚屬首次。
據小區一位業主介紹,開發商自己成立物業管理公司在某種程度上講初衷也許是好的,但是不可否認,沒有專業水平的公司不是僅僅靠熱情就可以管理好一個小區的,比如,保安的素質,保潔、園林綠化部門的非專業性服務,是跟小區的品質不匹配的,因此,自炒物業說明開發商還是本著為業主著想的本意。
據介紹,1999年底,莊維房地產公司成立莊維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小區的管理工作。這樣做的目的基於,莊維總規模將達到70餘萬平方米,現在開發建設的僅僅是其中第一期,從企業發展戰略考慮,希望有自己的物業管理公司;其次,由於種種原因,樓座竣工時間不統一,物業管理公司在最早一兩年內只有兩棟樓的管理費收入,肯定需要開發公司補貼且補貼數在當時是無法准確計算的,物業公司財務上很難自負盈虧,這種情況下外包物業很難實現。
但在自行成立的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小區的兩年時間裡,種種非專業化公司在處理小區事務時的缺陷便暴露出來。雖然開發商做了種種努力,比如不斷更換保安、保潔公司,但總是治標不治本,沒能產生改觀。因此從項目的長遠來看,自炒物業管理公司勢在必行。 (張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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