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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的單位建的補助房,在論資排輩分房後還剩下一些終年不見陽光、房型不佳的困難房,於是又進行第二次分房,正准備填寫申請表,他也躍躍欲試,只為價格上的優勢,誰叫咱窮,只能『量身而住』。於是我們不得不提前了我們的結婚日程,我與他立即開始了辦理結婚登記,什麼也不准備,先拿證排隊。我們合計著現有的經濟實力,是要一居新房還是要兩居舊房時,一噩耗就如晴天霹靂一樣將我們擊得一塌糊涂。
我們被告知連分房的資格都沒有。按照朋友單位以前的分房政策,妻子非北京市戶口或是農村戶口是不予分房的。我是持有《暫住證》的,原就知道非雙職工,只要買二居以上就要多交4萬,這內部政策已非人道,我們好不容易纔被迫接受,現在還有比這更惡劣的政策,竟明令限制,將我們踢出局了。
『難道外來人口不是人?』男朋友只有憤慨地發泄著,『這幫戴著歧視眼鏡的家伙!』我不知道怎麼表達我的心情,覺得不公平,覺得自己在遭受非人道待遇!我有穩定的工作,有一定的經濟收入,又遵紀守法,為什麼這樣?現在只能期待,這次分房政策能變動,或男友能爭取到獎勵房指標。真可憐!我顧影自憐!(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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