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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份,佛山市召開政協會議期間,佛山市兩位政協委員分別撰寫提案,指出佛山市物業管理發展水平與市民的要求相距甚遠。佛山的物業管理,再次成為市民關注的熱點話題。
汪明光是提案撰寫者之一。他講述了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他所住的小區已經交付使用很久,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早就符合條件成立業主委員會,以代表廣大業主監督物業公司開展工作,維護業主的利益。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一直不能成立起來。從有關職能部門處也沒獲得有效幫助和支持。
汪明光認為,佛山市物業管理發展迅速,但水平良莠不齊。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是物業管理公司認為住宅小區的主人是開發商,而不是業主,它是受開發商委托來管理物業的;第二是收費帶有欺詐性,賣樓時開發商以優惠物業管理費吸引業主,賣完樓後物業公司就將管理費、停車費昇價;第三是物業管理公司挪用物業管理基金,或開發商不按規定撥付物業管理維修基金;第四是管理服務質量差。
據記者了解,近年來,佛山市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但物業管理與周邊的城市相比差距較大,與業主對物業管理的要求相距甚遠。1998年,市區只有7家物業管理公司。到2001年底,已發展到56家,具備三級資質以上的有15家,二級資質的1家,其餘40家沒有資質。
由於物業管理問題多多,由此導致的糾紛和官司不斷出現。例如,某住宅小區在售樓時開發商承諾露天停車場收費每月60元,但樓一賣完,馬上就昇到120元,現在又昇到230元,造成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因停車收費問題矛盾尖銳;而去年,另一個小區則出現了開發商拖欠160多萬元的物業管理維修基金就打算清盤走人,後來該小區業主委員會將其告上法庭。更有甚者,有的物業管理公司竟找社會『爛仔』毆打業主,影響極壞。
佛山市兩位政協委員在提案中說,推進佛山市物業管理走向規范化,關鍵是要依法辦事,重點解決以下問題:一是政府部門要積極支持各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公開招標選擇物業管理公司。二是房地產商和物業管理公司要分離,使物業管理公司擁有獨立的經營自主權。三是建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聯合對佛山市的住宅小區作一次等級評定。作為物業管理的收費依據。四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的監督。五是政府部門應將開發商繳納的物業管理維修基金參保,使房屋終身保修成為現實。
另一位政協委員陳堅認為,佛山政府要提高對發展物業管理行業的重要性的認識,應把其作為提高城市管理及發展第三產業的重要工作來抓。他建議多學習借鑒外地城市的經驗,同時,也引進一些高素質的物業管理公司參加行業的競爭。(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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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物業管理費太高了,收了的管理費使用情況、去向不透明。建議取消物業管理模式,建立業主委員會管理模式,這樣能更好管理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