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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12.26 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下發《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對天津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復》(房改字[1991]11號)
[1992]
1.1 天津市房改方案正式實施。
1.8 市政府批轉市房改辦制定的《<天津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實施細則》(試行)(津政發[1992]4號)
5.21 市房改辦、建行市分行為河西平改辦和天津起重設備廠舉行天津市房改資金首批貸款簽字儀式。
5.26 市房改辦、市建行在化四建召開住房租賃債券發行現場會。
7.14 市房改辦在軋鋼一廠舉行首次職工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簽字儀式。
8.10 全國第一次住房公積金管理網絡會。
[1993]
2.6 市政府召開第107次常務會議,聽取市房改辦《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初步意見》的匯報。
5.8 市建委、市房改辦、市總工會在福東裡解困商品房工程舉行奠基儀式。
8.21 市房改辦、市房管局、市建行房地產信貸部、市經濟廣播電臺聯合舉辦出售公有住房諮詢現場直播活動。
9.24 市房改辦召開售房工作經驗交流會。
10.29 國務院房改辦領導來津考寨塘沽區深化房改工作惰況。
[1994]
8.29 外商投資企業納入房改。
11.28 『全國各省市住宅合作社經驗交流大會』在津召開。
[1995]
1.6 市政府印發《天津市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實施方案》(津政發[1995]2號)。
3.15 市政府批轉《天津市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細則》(津政發[1995]16號)。
6.1 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房改辦等五部門《關於在全市開展城鎮住房普查的安排意見》。
8.16 市房改辦印發《關於加大公有住房出售力度的意見》(津房改[1995]4號)。
12.12 發行職工住房公積金儲蓄卡。
[1996]
5.3 私營企業和鄉鎮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
5.14 在天津日報首次發布住房公積金執行情況公報。
[1997]
4.30 市政府召開房改工作會議,傳達全國房改工作會議精神。
6.17 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審議市房改辦《關於天津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情況報告》。
10.22 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6次會議審議通過《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條例》(津人發[1997]37號)。
11.27 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房改辦《天津市單位申請房改資金貸款暫行辦法》(津政辦發[1997]51號)。
[1998]
1.10 華苑安華裡、居華裡安層小區被評為『國家安居工程優秀住宅小區』。
4.20 市長張立昌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聽取市房改辦關於《天津市房改工作情況匯報》。
5.6-7 全國部分省市房改辦主任座談會在津召開。
6.18 市長李盛霖聽取市房改辦關於全國房改和住宅建設情況的匯報。
9.7 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建設銀行開辦了組合貸款業務。
11.16 市政府第8次常務會,審議《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意見》並原則同意。
11.24 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聽取市房改辦關於深化房改《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匯報。
12.12 京津滬渝四市房改工作座談會在津召開。
12.31 市委常委第15次會議,聽取市房改辦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匯報,並原則通過。
[1999]
3.1-3 建設部在我市召開全國房地產及房改工作座談會。
6.25 市政府印發《天津市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辦法》(津政發[1999]38號),宣布停止住房實物分配,推行住房貨幣分配。
[2000]
8.12 市房管局舉辦普康裡廉租住房租售公開搖號活動,32個委、局的147戶生活、住房困難的職工承租、購買了普康裡廉租住房。
10.8 住房公積金網站開通。
[2001]
5.29 張立昌書記、李盛霖市長聽取住房貨幣分配工作匯報。
6.2-5 人民銀行、財政部、建設部赴津檢查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情況。
6.8 市委常委會聽取房改工作匯報。
8.22 市政府召開全面推進住房貨幣分配工作會議。
9.1 城鎮居民住房普查工作全面展開。
10.12 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承辦銀行范圍擴大到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商業銀行。
10.13 天津市住房委員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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