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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房地產開發的法律法規滯後,行業規范化管理程度不高,使目前我國房地產業腐敗現象大量滋生,侵害消費者利益的事件頻頻見諸報端,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和民心的穩定,成為百姓關注的焦點問題。全國政協委員、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副院長張同盟呼吁:發展房地產開發應首先完善和規范房地產開發的法律。
張同盟認為,目前房地產開發市場存在著三個突出問題:
一是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把關不嚴。個別開發商沒有開發資金卻可以通過掏取或騙取購房者口袋裡的預付款玩空手道成為大開發商:有的皮包公司,拿洋人做招牌,當法人,注冊一個外商獨資企業,騙取消費者的信任和相關政策優惠,一旦出現糾紛,推到洋人身上,使消費者無可奈何;有的開發商把財力和精力集中在做審批機關相關人員的工作上,通過腐敗的手段拿到工程,造成違法的事辦得了,依法的事辦不成。
二是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缺乏監督制約機制。從政府機構看,承擔監督任務的有建委、城建、土地、規劃等幾十個部門,但真正履行房地產開發監督制約職責的沒有一家。房地產商為了所謂的經濟效益,往往不顧住戶的利益,有的不按城市規劃規范,樓群密度過大,使住房的生活空間受到影響;有的面積『短斤缺兩』,從中盤剝消費者;有的『粗制濫造』,安全隱患四伏;有的消防、水、電等設施達不到原有承諾的要求,質量低劣;有的隨意擴大公攤面積,變相抬高房價;有的搞歧視性格式合同,欺騙消費者;有的做虛假廣告,吹噓五星級住宅等,引誘消費者上鉤。諸如此類不規范或欺詐行為,卻無人過問,通行無阻,似乎與監督制約機關毫無關系,更沒有責任可追究了。
三是立法機關和國務院對城市房地產開發已經制定了法律和法規,但在執行的過程中缺少相應的實施細則和統一的標准,房地產市場從准入條件到交付使用尚未形成一套嚴格規范的運作程序和衡量標准,留下了許多執法空間和矛盾。人情、權力、金錢在乾擾依法規范、依法發展、依法管理,難以做到依法公平競爭和公平交易。加上政出多門導致執法不嚴,難以遏制房地產開發中違法行為的發生。
為此,張同盟提出,立法機關應針對當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諸多問題,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修訂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出觀的許多新的犯罪,要通過立法,確定新罪名,為依法規范房地產開發掃清障礙。
通過機構改革,認真地理一理,房地產開發市場哪些事該由政府管,哪些事應該推向市場,理清職責。並根據市場需求,在城鄉發展規劃的指導下,創造一個准入條件平等、辦事公開透明的競爭環境,使房地產開發能有序地通過競爭求得發展,通過發展取得效益,真正為人民造福。
加大查處房地產開發中存在的各種犯罪案件,為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保駕護航。對房地產開發商惡意轉移資金、通過審批項目搞買空賣空、惡意騙取銀行貸款以及一房兩賣等欺詐行為要進行堅決打擊。對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層層盤剝,制造『豆腐渣』工程的有關人員要堅決繩之以法。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審批、規劃、設計、評估、審計、驗資等環節中收受賄賂,搞假護假,徇私枉法和貪贓枉法的人員,要加大查處力度,決不輕易放過。對購房者的投訴,執法機關要認真分析,從中發現線索,收集證據,對違法犯罪要一查到底,決不能手軟。(景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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