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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高不下的房價,已是許多城市的『老大難』。有的城市,房價是普通家庭收入的十幾倍,大多數市民辛苦一生也買不起一套普通的兩居室。
有人說,房價你管它乾嘛?房價高上去了,是因為有人買得起,這有什麼不對?如果政府橫加乾涉,又拿起計劃經濟的那一套,弄不好就把市場搞死了。是的,價格是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但扭曲的市場供求關系決定了扭曲的價格,並影響著大多數人的生活時,政府還聽之任之嗎?
有的城市,大單位、大集團主宰著房價,他們只看房子好壞,不管價錢高低,反正花的是國家的錢;有的城市,集團購買雖被禁止,但仍有單位打著個人消費的旗號潛入市場,興風作浪;有的城市,面向大多數市民的住宅二級市場很長時期被強加種種限制,而面向少數高收入階層的商品房市場卻在不斷地『精簡審批程序』。對市場的乾預,不能再沿用簡單的行政命令,這話沒錯,但這不能成為政府不作為的理由。事實上,一些城市的房價高得離譜,政府部門是有很大責任的。
就說土地批租,國外的經驗表明,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抓住土地供應的『批發權』,實行公開拍賣,是調控市場、杜絕炒賣、抑制房價的有效手段。可是,我國許多城市從房地產市場放開之日起,政府就放棄了這個宏觀調控手段,以為這樣就能夠搞活市場,可最終,『搞活』變成了『搞亂』,少數人混水摸魚暴富起來,大多數人卻望房興嘆。
有的城市,開發商乘機大量圈佔土地,囤積居奇,公然以自己儲備的土地多為資本炫耀實力;有的城市,炒地皮愈演愈烈,炒出來的費用已達房價的1/3;有的城市,一些行政部門比開發商還會搶市場,鑽各種空子加入到炒賣土地甚至炒賣權力的行列……在暗箱操作之中,住宅建設成本不斷攀高,而這一切,最終都通過抬高房價來釋放。
這些弊端,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政府職能『錯位』或『缺位』造成的。『錯位』了,怎樣『歸位』?『缺位』了,怎樣『補位』?關鍵是政府的決策者有多大決心對舊有的不合理的利益關系進行徹底調整;有多大決心推動制度創新,讓房地產市場徹底透明起來;有多大決心向隱藏在房價裡面的丑惡現象宣戰。 (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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