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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畢業後,我留校工作。4個人合住筒子樓。沒多久,我結婚了,說是結婚,其實就是領了張結婚證。他的情況和我相似,家在外地,碩士畢業後在一所學校任教,也擠在學校的集體宿捨裡。我們結婚時任何一方的單位都無力給我們解決房子問題。
雖無房,但我還是堅持和老公拍了一套當時在京城非常流行的婚紗攝影。只是那兩張24寸大照片到現在還被我用報紙包嚴,靜靜地躺在我宿捨床下,我還沒擁有屬於自己的一面牆。
那時我們實際上還過著和談戀愛差不多的日子,平時忙於工作,周末相聚。可我對家的渴望卻從未停止過。有一段時間我最怕黃昏到來,怕看其他老師急匆匆地趕去接孩子,心裡的滋味真的不好受。後來老公離開學校進了一家公司。這樣他連集體宿捨都沒有了。但公司的薪水比學校高,我們可以考慮租間房了。所租一居室帶有家具,這對我們正合適,我們當時沒錢買家具。房子離我學校有點遠,每天要起早貪黑,可我知足。
租房住,最大的麻煩就是提心吊膽。我們住得小心翼翼,生怕哪天被驅逐。一遇到居委會敲門查戶口收水電費,總跟作賊似的。嚴格說此房不允許出租的。
我工作的第一年,學校說要蓋新房,次年,新房的圖紙出來了,說是只蓋兩居,我工齡短,沒有資格分兩居,要按商品房的價格負擔一半面積的住宅。當時要交齊14萬。老公去公司後一直發奮工作,進步很快,薪水也漲了不少,所以學校讓交錢時我們發現我們平時攢下的錢剛好夠。去年的教師節,新房的鑰匙發下來了,我不奢求豪華的裝修,我只想在我臥室的牆上掛起我塵封已久的新婚照片。(谷曉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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