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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高不下的房價,已是許多城市的『老大難』。在一些城市許多市民的眼裡,這仍然是一個遙遠而苦澀的夢。有的城市,房價竟然是普通居民家庭收入的十幾倍,大多數市民辛苦一生也買不起一套普通兩居室住房。
有人說,房價你管它乾嘛?房價高上去了,是因為有人買得起,這有什麼不對?如果政府橫加乾涉,又拿起計劃經濟的那一套,弄不好就把市場搞死了。
是的,價格是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但是,當一種扭曲的市場供求關系,決定了扭曲的價格,並影響著大多數人生活的時候,政府還應該聽之任之嗎?
有的城市,大單位、大集團主宰著房價,他們只看房子好壞,不管價錢高低,反正花的是國家的錢;有的城市,集團購買雖被禁止,但仍有單位打著個人消費的旗號潛入市場,興風作浪;有的城市,面向大多數市民的住宅二級市場很長時期被強加種種限制,而面向少數高收入階層的商品房市場卻在不斷地『精簡審批程序』……這樣的做法及其導致的房價背離人民群眾需要的現實,是我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追求的目標嗎?
對市場的乾預,不能再沿用簡單的行政命令,這話沒錯,但這不能成為政府不作為的理由。事實上,一些城市的房價高得離譜,政府部門是有很大責任的。
就說土地批租吧。國外的經驗表明,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抓住土地供應的『批發權』,實行公開拍賣,是調控市場、杜絕炒賣、抑制房價的有效手段。可是,我國許多城市從房地產市場放開之日起,政府就放棄了這個宏觀調控手段,以為這樣就能夠搞活市場,可最終,『搞活』變成了『搞亂』,少數人混水摸魚暴富起來,大多數人卻望房興嘆。
有的城市,開發商乘機大量圈佔土地,囤積居奇,公然以自己儲備的土地多為資本炫耀實力;有的城市,炒地皮愈演愈烈,炒出來的費用已達房價的三分之一;有的城市,一些行政部門比開發商還會搶市場,鑽各種空子加入到炒賣土地甚至炒賣權力的行列……在暗箱操作之中,住宅建設成本不斷攀高,而這一切,最終都通過抬高房價來釋放。
這些弊端,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政府職能『錯位』或『缺位』造成的。『錯位』了,怎樣『歸位』?『缺位』了,怎樣『補位』?方向不言自明。關鍵是,城市政府的決策者們有多大決心,對舊有的不合理的利益關系進行徹底調整?有多大決心推動制度創新,讓房地產市場徹底透明起來?有多大決心,向隱藏在房價裡面的丑惡現象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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