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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計委、建設部發出通知,自3月1日起,大幅度降低住房交易手續費收費標准。此舉是針對部分城市手續費過高的現狀而作出的硬性規定。據業內人士測算,與各地現行住房交易手續費收費標准相比,新標准平均降幅約60%,部分城市降幅甚至達到80%以上。
住房轉讓手續費最高收費標准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由轉讓方承擔,經濟適用房減半計收;存量住房轉讓手續費由轉讓雙方各承擔50%。住房租賃手續費最高標准每套100元。具體收費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住房交易量及經濟發展狀況確定。
上海市物價局、財政局早在去年7月27日就發出『關於本市個人購買商品住房統一交易手續費標准的通知』,從當年8月起,個人購買產權商品住房辦理交易手續,交易價格在30萬元以上的,按每套(別墅按每幢)500元收取,由交易雙方各支付250元;交易價格在30萬元(含30萬元)以下的,按每套250元收取,由交易雙方各支付125元。據分析,上海收費標准與國家計委、建設部通知要求相比,現行住房交易手續費收費標准符合通知要求,但略有差異。具體為:上海標准以套計算,通知標准以建築面積計算。若以每套80-130平方米計,無論是一手房或二手房,上海標准規定購房個人和發展商各承擔125-250元;通知標准規定一手房交易發展商承擔240-390元,而購房個人免繳;二手房交易,則購房個人和發展商各承擔240-390元。無論建築面積多大,上海標准是250元封頂;通知標准則無最高限價,但一手房交易個人不承擔手續費。
上海近年推出的房地產政策核心是降低消費門檻,並在全國率先清理多種不合理稅費和降低收費標准,減少購房者負擔,大大促進了個人購房消費,一、二手房交易量均佔全國首位。目前的交易手續費相對於房價來說,僅佔極小比例,若有微調,對市場影響不會很大。
據上海價格主管部門有關負責人稱,由於通知剛下達,上海住房交易手續費是否改由建築面積計算收取,將作進一步協商。另據有關部門人士透露,為進一步促進上海住房交易,上半年將著手修改199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房地產登記條例》,進一步簡化房地產交易手續。(梁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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