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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李元日前表示,土地市場的管理正由注重事前行政審批向事後監管轉變。今後政府將不是以行政審批來乾預具體項目的地價,而是通過市場顯現國有土地的資產價值,通過確定基准地價和信息的采集整理來監測市場,通過調節土地供應量來調控地價。
他指出,土地資產管理的目標和任務,要實現建設用地供應渠道由分散向集中轉變,供應方式由行政配置為主向市場配置為主轉變,政府作用的重點是維護市場秩序和創造穩定、公平、安全的市場環境。凡是通過市場機制能夠解決的,應當由市場去解決。市場難以解決的,通過中介組織、行業自律,即便是市場機制、中介組織、行業自律解決不了的,需要政府加以管理的,也要首先考慮通過事後監督來解決。只有在這些手段都解決不了時,纔考慮通過行政許可去解決。
李元指出,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是法治的基本原則,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必然帶來利益的多元化和權利的多樣化,尤其是作為物權重要載體的土地,隨著土地市場的發育,用地主體、用地方式的多元化已帶來了土地利益的多元化和權利的多樣化。
他指出,在建設用地中,出讓、租賃、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將長期共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與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將長期共存。抵押權、相鄰權、通行權、地役權會大量派生出來。國家、集體、土地使用者、城鄉居民、農民在土地上的權利日趨多樣,利益日趨復雜。
在這種狀態下,政府要特別注意保護作為弱勢群體的農民所有者的權利,不能利用管理者的權力,損害農民的合法權利。依法保護國有土地使用者、集體土地所有者、集體土地使用者和他項權利人的合法權利。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能只注重行使管理者的權力,而忽視了應履行的責任和該提供的服務,更不能為正常的服務設立收費項目。(徐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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