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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芳本來是個浪漫的女孩,她當年不顧家人的反對而愛上了一個貧窮的業餘畫家就能證明這一點。那畫家是孤兒出身,現在一家木器廠當工人,住在擁擠不堪的集體宿捨裡。每逢星期天,阿芳都陪著畫家到野外寫生,常常是一壺白開水加幾塊面包就可以令他們度過愉快而甜蜜的一天。
俗話說:有情飲水飽。阿芳和那畫家有許多時候正是靠白開水來填飽肚子,就這樣,他們相愛了整整七年。
七年後,那窮畫家依然是清高的窮畫家,但阿芳不再是妙齡少女了,她妹妹的孩子都3歲啦。終於有一天,阿芳明白,結婚的事必須提到日程上來,於是,她可憐巴巴地請求那畫家:『你想點辦法找間房子吧!別的什麼我都不要了,就要一間房子。』畫家爽快地應允了。第二天他便給阿芳送去一幅畫,並風趣地說:『這房子是我設計的,現在送給你!』阿芳卻笑不起來,當場把那幅畫撕得粉碎。畫家只得坦白說:『我的單位這麼不景氣,哪有餘錢建住房?』正當阿芳日夜為房子的事犯愁時,畫家卻事不關已似的仍一心撲在他的業餘創作裡。這時候,阿芳的母親托人介紹了一個住房條件很好的青年給阿芳。阿芳不肯去見面,說:『有房子又怎樣?沒有感情怎麼可以做夫妻呀!』母親以過來人的口氣教訓她:『我活了幾十年,沒有感情照樣結婚的人我見得多了,可我還沒有見過哪一對夫妻可以在街頭過一輩子!』
在阿芳少女時代的夢想裡,愛情和房子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回事,可是現實中……
阿芳終於被說服去見那青年。對方是某公司一位供銷員,他的家人在外地,他一個人住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
後來,阿芳把這事對畫家說了,畫家居然平靜地說:『如果房子對你來說是那麼重要的話,你就嫁給他吧!』
阿芳在一氣之下,真的做了那三室一廳的女主人。婚後,阿芳過著富足的生活。大約一年後,阿芳生了一個女兒。
有一天,阿芳帶女兒去少年宮玩,門口的宣傳欄前正圍著許多人。阿芳出於好奇也走了過去,原來是剛舉辦的畫展。阿芳下意識地尋找那畫家的名字,終於,她在一幅題為《我的房子》的水彩畫前駐足。畫面上那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形象佔了很大的空間位置,他頭上是灰蒙蒙的天,腳下是青青的草。阿芳還發現畫的角落裡有一行她很熟悉的字:天是我的瓦,地是我的床,誰說我沒有住房?漸漸地,阿芳的眼睛濕了,往日的柔情湧起來,她為自己當時的負心感到內疚。
那天回到家,面對著應有盡有的豪華住房,阿芳總覺得缺少一點什麼。慢慢地,她明白到這個家只能帶給她物質享受,卻無法給她任何精神上的東西。丈夫不在家時,阿芳常常取出從前那畫家給她畫的肖像,在燈下細細欣賞,心裡格外地懷念和畫家在一起的日子。
後來,阿芳的丈夫辭職了,自己搞生意,賺了20多萬。丈夫決定換一套更大的住房,原來的租給別人住。阿芳則打算免費讓那畫家住,於是,她要求丈夫將出租住房的事交給她辦。
搬進新居後,阿芳盡快將原來的房子布置好。當然,她要從自己每月的零用錢中抽一部分出來當租金交給丈夫。為了那畫家能有一個安靜的創作環境,阿芳是甘願作這份犧牲的。
那一個星期天,正好下著雨。阿芳猜想畫家不會外出寫生,於是,她悄悄地去木器廠找那畫家,經打聽纔知道畫家去了西藏。阿芳明白他這一去便不會回來了。滿懷失落的阿芳在回家的路上被淋了一身雨,結果大病一場。
阿芳病好之後,丈夫問:『租房子的事辦得怎樣?』一聽丈夫提及房子,阿芳便無名火起:『房子!房子!房子!你就只關心房子!房子有個屁用!你不要這麼俗氣好不好?』丈夫本來就是個財大氣粗的男人,這會兒哪受得住嘲諷,他冷笑著說:『你嫌我俗氣啦?哼,當初你肯嫁我不就是看中我的房子嗎?你若討厭我的話隨時可以搬走呀!有成堆的女人想住進來呢!』那一刻,阿芳恨不得用原子彈炸毀這間沒有溫情的房子……
本來,愛情加上房子就可以組成一個美滿的家,可人世間偏偏是這樣無可奈何,有愛情的,沒有房子;有房子的,又沒有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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