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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人搬進漂亮的新樓盤,也有越來越多的小區改革了居委會年代的管理方式,進入物業管理時代,但近一段時間接連發生物業糾紛,使得物業話題成為『兩會』的熱點之一。
-揭開物業糾紛『黑檔』
進入2002年不到一個月,數起物業糾紛接連發生。
1月4日,安立花園寫字樓部分業主質疑寫字樓物業收費過高問題,與物業管理公司激烈舌戰。1月5日,五六個不明身份的黑衣人突然闖入鵬潤家園2501房間,將屋內的4名業主暴打一通。小1月17日,北苑家園一住戶乘坐的出租車被保安攔住,在此遛彎兒的另一居民被打。事後,有關方面的態度激怒了業主。
1月18日,銀楓家園業主因地下停車位問題與物業公司產生矛盾。
一系列的物業糾紛引起了北京市政協委員、國家電力公司高級工程師李紹康的注意。他把居民們的這些困惑帶到了會上,與其他委員一起討論起物業糾紛的解決之道。
-不規范操作是『罪魁』
李紹康在調查後認為,當前物業公司與居民矛盾經常發生的原因在於,物業管理公司缺乏監督,服務質量存在較多問題;物業收費范圍和價格透明度低,有的公司收取物業費後,一些維修工作仍需繳費;對居民提出的合理要求敷衍搪塞,甚至不理睬;有的物業公司為獲取更多利潤,在小區居民樓內、電梯、綠化區到處設置廣告,影響小區面貌和環境。
還有一些委員也認為,雖然有時業主的處理方法欠妥,但是目前物業糾紛的主要根源還在於物業管理公司存在不規范運作,主要體現在財務制度和管理缺乏專業性,提交不出物業收費的預算、決算等財務報告,無法讓業主了解他們所交納的物業費用究竟是如何使用的。前期房地產開發階段的遺留問題也是重要原因。
-四點建議規范物業
對此,李紹康委員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四點建議。
一是政府應按照經濟規律制定物業公司管理辦法,明確居民和物業公司的消費和服務關系,以及雙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是在小區建立業主委員會,委員由業主或居民選舉的代表組成,委員會代表居民對物業管理實施全過程監督。
三是物業公司應向居民公布服務標准、收費范圍、價格,便於居民監督。
四是物業公司出租小區公用設施涉及居民利益的,應征得居民同意後方可實施。(王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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