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在2002年1月1日啟用新版《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結合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在新版合同中體現出了商品房現售、預售分開管理的精神;新版合同明確了武漢市城市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為該市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並將有關法規中的行政強制性規定直接引入新合同文本,約束了開發企業的簽約隨意性,增強了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吳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