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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能信嗎?
『明明是22萬元一套的房子,經房產中介一轉手就成了23.2萬』。最近,一消費者把上海色柯拉房產代理公司告上了消協:作為房產經紀人,法律規定只能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費用,而房產中介在未取得房屋產權的情況下,以自己名義和別人交易,賺取高額差價,坑了消費者一把。據了解,在整個房產中介行業,這樣的事情絕非個案,甚至已成一種並非秘密的『生財之道』。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歷:商場門口、街道拐角,常有些人會攔住你並塞一些印有『房源信息』的紙條;住宅門縫裡隔幾天就有些『求租出租』的印刷品;在居民聚居區,房產中介的密度更是可以和理發店相提並論。據統計,目前上海共有3000家有資質的房地產經紀企業,而無照經營的地下中介更是無處不在。
人們不禁要問:這樣的市場中,房產中介能有多少可信度?工商部門前不久對3000多戶房地產經紀企業進行調查,立案查處的就佔了六分之一。有的房產中介為促成交易,肆意隱瞞房屋的質量問題,待當事人入住後纔發現房屋開裂、滲水、面積不符;有的公司掛羊頭賣狗肉,以加盟店的名義掛靠到『上房』、『新澳』、『智恆』等大公司,實際操作卻沒有與大公司接軌; 有的公司在合同裡為欺詐埋下伏筆;而反映最激烈的就是房產中介大賺交易差價的問題。
與一般的商業行為不同,『經紀』之所以成為『經紀』,其特點就是收取傭金、為委托者服務。退一萬步,即便有些可以收取差價,也必須是在消費者知情的情況下,以傭金的方式收取。而目前的房產經紀人多是在不安排買賣方見面的情況下虛報價格、賺取差價,有的乾脆以『包銷』、『收購』的方式進行交易,差價甚至高出房價的100%。顯然,這些中介剝奪了委托方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都為法律所禁止。據悉,市工商部門日前出臺了《關於進一步規范本市房地產經紀市場的意見》,全面整頓房產經紀市場的行動已經拉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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