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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購買了一套價格為46萬元的兩居室,不知這價格是否包含各種稅費,是否還需要交,以及交多少?我認為這46萬元應該包含各種費用,可是開發商說不包括,為什麼不能統一明碼標價,讓購房人一目了然、心中有數?讀者 東振
東振:
您好!
您購買了46萬元的房屋,作為買房人,您還需要交納以下費用:
1.契稅:如果您購買的房屋在120(含)平方米以下的話,減半征收,只需交納房價2%的稅費,即需要交納460000×2%=9200元。如果您購買的房屋在120平方米以上的話,那麼需要交納房價4%的契稅,即460000×4%=18400元。
2.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如果您購買建築面積在120(含)平方米以下的房屋,那麼只需交納500元的交易費;如果在121平方米以上住房的話,需要交納1500元的手續費。
3.買賣合同印花稅:按房屋總價的0.05%交納。即您需交納460000×0.05%=230元。
4.公共維修基金:按照房屋總價的2%交納。即交納460000×2%=9600元。
5.房屋所有權登記費:按照每建築平方米0.3元交納。
6.房屋所有權證印花貼稅:按件征收,每件5元。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這46萬元只是房屋的價值,是交給開發商的;而在辦理過戶手續時所需交的費用是上繳給國家的,所以不能包含在房價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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