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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當前廣東省房地產發展存在的問題,省政府於近日出臺了促進全省房地產業健康穩定發展若乾意見,對規范房地產市場的收費行為、強化房地產一級市場土地供給調控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房地產開發用地須經省政府審批
《意見》要求強化房地產一級市場土地供給調控,由省國土部門提出各地市房地產土地供應年度計劃指標,報省人民政府批准下達。各地根據省下達的房地產土地供應年度計劃指標和房地產市場需求情況,制定本地區的房地產開發規模年度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下達執行。
新增收費項目要嚴格控制
《意見》指出,對涉及商品房建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需報省政府批准公布執行。未經批准,各地及有關部門不得自行出臺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對土地出讓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的收取,由省物價部門制訂具體方案,報省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執行。對燃氣、自來水、電力、電信、排水等對房地產企業的收費,由省物價部門制定收費管理辦法,降低收費標准,規范收費行為。
不得規定房改房服務居住年限
《意見》明確規定,鼓勵居民二次置業,放開房改房上市,取消各單位關於服務或居住年限內不得轉讓房改房的規定或協議。繼續積極推行抵押貸款購房制度,加在對二、三級市場的按揭貸款力度;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比例。
大力查處虛假房地產廣告
《意見》要求有關部門要認真查處房地產銷售中的違規銷售行為、虛假廣告行為,規范商品房買賣合同。要建立和健全符合行業規范的房地產中介服務體系,取締非法機構,規范中介機構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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