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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住宅消費市場,有關主管部門已實施了示范合同文本的推薦使用制度,但即使是這種比較規范的標准合同文本,在保障購房人知情權方面,仍不夠完整。以下這些問題在簽訂合同時千萬別忘了弄清楚:
一、所購房屋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土地分攤面積、套內房屋的層高、房屋分隔、朝向、房屋所在整幢房屋的有關情況、整個小區的布局和配套設施、車位數量以及車位租售情況。
二、所購房屋實測面積的測繪單位和測繪方法。
三、購房時房屋的建設進度和資金的落實情況。
四、購房人有權知道預付樓款是否確實被用於所購房屋的建設。
五、房產公司對房屋的建築設計變更,應事先征得購房人的承認或確認,否則購房者有權退房。六、購房人有權知道所購房屋質量驗收具體由誰負責,並在此前提下明確驗收人的責任和驗收不當所承擔的法律後果等。
七、設定房屋及各部位維修的最低保修年限及責任人。
八、房產公司應當告知購房人,房屋交付的標志是權利交付而不僅僅是實物交付。購房人有權知道房產公司辦出大、小產證的進程和期限,並據此設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房產公司不能按時辦妥房屋產權證應當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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