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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們購買了一件商品,或做了一個交易,如果存在不公正,常常有一方,尤其是買方有被『蒙』或『騙』的感覺。嚴重的欺騙便會訴諸法律。其實,造成『蒙騙』的根源就是一方傳遞給另一方的信息是虛偽的,不真實的,也就是非對稱信息。
所謂『非對稱市場』是指在現實中存在著許多具有非對稱信息特征的市場。比如一方擁有更多信息,甚至只有他自己知道的信息,而另一方卻不掌握這些信息,從信息角度看,他們的地位是不對稱的。信息不對稱就會導致低的、劣的商品取代優良商品等一系列問題,影響公正的交易和造成資源的浪費。
非對稱信息市場理論的提出是今年10月11日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三位經濟學家,他們分別是來自加州大學的喬治·阿克羅夫教授、斯坦福大學的馬歇爾·斯本斯教授和哥倫比亞大學的約瑟夫E·斯蒂格裡茨教授,他們從70年代起分別從二手車市場(阿克羅夫)、勞動力市場(斯本斯)和保險及信貸市場(斯蒂格裡茨)分析入手研究非對稱信息的市場理論,並作出了突出成就。顯然,他們的理論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比如,現實生活中我們的汽車或家電拿去維修或保養,修理商並不讓我們看到完整的修理保養過程,是否真的給我們換上了新配件或保養到位,消費者心裡會犯嘀咕,這就涉及到信息的非對稱性。從信息角度看,他們的地位是不對稱的,比如修理商比客戶更清楚修理和保養的情況;借款人比銀行更了解自己的還貸能力;經理比股東更清楚企業的生產、市場和利潤狀況。
由此筆者想到了房地產市場。商品房是大宗的商品交易,而商品房的優劣常常從表面根本看不出來,也許營銷商不如開發商清楚,而開發商不如建造商清楚。而現實是,營銷商為了推動銷售,常常把並不真實的信息傳遞給消費者,購買者只能通過銷售商提供的信息來決定購買行為,因此可能會導致糾紛,這一問題正成為社會問題。誠然,作為商品房的建造,其整個過程是繁雜的,購買者無法真切了解和看到房屋建造的全過程,為此,作為經銷商首先是掌握最准確的信息,在向消費者傳播反饋信息時有義務使信息真實可靠。在可能的情況下,開發商、建造商可以公開自己的產品建造過程,行業生產方整體也可以廣泛地開展消費社會教育,並在市場逐步成熟的情況下加強自律,提高消費者的信息佔有量。只有信息對稱,交易纔公平,買賣纔合理,市場纔能規范。(天津日報樓市專刊 馬慧芳 王連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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