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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價而居 擇地而居 擇房而居
人們對各自居住地點及商品房的選擇大致有三種考慮方式,一是所謂『擇價而居』;二是『擇地而居』;三是『擇房而居』。
■ 擇價而居
即城市商品住宅買賣的價格因素。從我國城市住宅產品的價格構成上看,一般來講,低者在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中檔水平會在每平方米2000—4000元這樣的范圍,高檔住宅的價位則不會有太多的限定。當然個別城市,尤其是超大城市還會有其特殊的具體情況,同樣,小城市或小城鎮也會有其特定的住宅建築成本的具體范圍。
從城市普遍的消費水平來講,中檔價位的商品住宅肯定是最具有代表性的,換句話說,以中檔偏下的價格購買一套各方面都比較良好的住宅是所有人都會感到滿意的結果。更准確地說,商品住宅的價位是可以選擇的,而每個人的經濟實力往往是比較確定的因素,而在購買住宅的投入上就更能明顯地體現出來。不管住宅的價位以及消費者的實力如何,『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恐怕是最基本的原則。
■ 擇地而居
就我們所提到的第二種方式來說,不少人都會感到很帶有商品住房選購上的決定性意義。地點、地段、地區等,對城鎮任何居民而言無論怎樣都不可忽略,從兒童就近入學入托、老人就醫與健身,到上班族的工作、日常生活購物等等,時間耗費和路程遠近以及安全,這方方面面都離不開對居住地段的種種選擇。
購買商品住宅更會有這樣的考慮餘地。而現代化城鎮的規劃設計格局往往又是一個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住宅的、非住宅的各類建築與場地大多非常復雜,特別是城市與城鎮的整體形象及布局也在不斷的更新,選擇在哪個地段居住就成了有關『住』的大問題。盡管大中城市的交通四通八達,非常利於人們的日常外出,但選擇在哪裡居住終歸還是以往返路程越短、越快捷方便、越經濟實惠、越安全可靠為最好。此外,人們對自己成長的地方有一種依戀感,或者是一種生存的穩定性認可,舉例來講,住慣城郊住宅的話,對市中心的無比熱鬧就必然要適應一段時間;而相反,也會有同樣的情況。
商品住房地段或地點的選擇,往往還包括住區環境的種種因素,無論是商業網點的分布,還是基礎配套設施以及室外場地的設計情況等等,都是人們必需仔細加以考慮和反復比較、權衡的內容。
■ 擇房而居
這個命題回到了住宅作為產品,或者說作為可以買賣的商品這樣的概念上來了,也就是說,人們所要購買的商品到底應該是怎樣的。從住宅面積大小上講,一般有大中小的類別劃分概念,部分開發商甚至就以這三個檔次制定住房價格而忽略其它因素,對於經濟適用住房和超大面積的住宅應該說是兩個比較特別的類型。我們僅以大量建造的城市集合型住宅為例,首先是多層或高層(包括小高層)的選擇,與之相應的,樓層、朝向以及每部樓梯電梯所服務的戶數等,都是最常見的選房內容。接下來就是所謂的『房型』問題,即一室、兩室以及『幾廳、幾衛』等等,這裡應當指出的是,臥室、起居廳、餐廳及衛生間的數量僅僅與面積大小、住宅價位和家庭的實際需要有關,而真正與『擇房而居』有關的是這些各不相同房間的合理布置及其良好的使用狀況,或許這也正是『經濟適用住房』所要深入考慮的具體問題。當然,任何類型住宅的建造質量,作為一種潛在的重要因素也是人們普遍關心的大問題。
最後還要強調一點,我們所列舉的三種購房選擇方式僅是比較典型的概括,實際的過程遠比這些要復雜,並且每個人的購房經歷也有著各不相同的親身感受。理論上講,三種類型的購房考慮是彼此獨立的,或分部加以斟酌的,其綜合的結果纔是買房計劃的真正實現。(宋 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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