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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新經濟周刊自今年8月底推出了房地產專刊,受到了廣大新報讀者及廣大業主們的支持和厚愛。特別是開闢了『房地產投訴熱線』以後,更加注重了對讀者和業主這些弱勢群體的援助及服務,同時也對房地產開發商進行了有力的督促。使一些難以解決的、拖延已久的問題,通過本報的報道得以圓滿解決。
在眾多的有關地產方面的熱線投訴中,記者深切感到業主的無奈與無助,但同時也覺察到地產開發商的另一側面。
作為老百姓,買套房子不容易。作為開發商,建造樓盤同樣不容易。建房者與購房者之間應該相互理解,特別是開發商,不應只是簡單地蓋樓、售樓,而更應將精力放在售後服務上,因為,售後服務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房屋銷售與開發商的聲譽。
在眾多的業主投訴及求助中,我們選擇了一些有代表性的問題,借以提醒購房者,警示開發商。
溫泉小區沒溫泉
讀者劉先生於2000年11月購置了某開發公司開發的、位於河東區的住宅小區,當時是期房,要等到2001年11月份入住。據劉先生反映,該小區在所有宣傳資料上都聲明小區有地熱溫泉,然而劉先生等了10個月,眼看就要入住了,開發商卻更改了配套設施,取消地熱溫泉。劉先生認為,開發商在沒有考慮該地段是否能配置地熱水的前提下,就大張旗鼓地宣傳小區配有地熱水,顯然是不負責任的,應該給予業主相應的賠償。而開發商卻覺得在尚未入住前通知了業主,就可以不負賠償責任了,經過本報的調解,開發商最終同意了劉先生退房的要求。
入住兩年問題一堆
家住河西區某小區的讀者呂先生、付女士日前給本報投訴熱線寫來材料,反映所居住的小區內存在的一些問題。
呂先生反映,他居住的房間牆體開裂,方廳、屋頂、廚房等處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裂痕,而鋁合金窗出現了變形,他多次找到開發商要求解決,但開發商卻一拖再拖。
付女士則稱:開發商不顧業主的困難,強行收取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如果不繳納,就不發放鑰匙,而且很長一段時間,業主沒有見到物價部門發放的收費批件。
此外,她家的屋頂及牆壁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裂縫,找到開發商,其結果也同樣是被一拖再拖。
而業主最為關心的產權證問題,在該小區也同樣得不到解決,該小區居民入住兩年多來,產權證始終未有音信。
付女士認為,這樣的開發商再建造其他樓盤,恐怕同樣會與業主發生爭執,從而影響其聲譽。
新房滲漏婚期延遲
業主李先生從事房建工作多年,因籌辦婚事,最近選擇了一套位於南開區王頂堤的期房。
李先生稱,今年2月份他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注明8月底交房入住。然而,婚期將至,開發商卻通知他們,入住時間被推遲到了11月份。李先生不得不將原訂10月份的婚期也推遲到了12月份。11月初,李先生接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便忙著找人裝修,訂家具。
誰知,當他拿著鑰匙打開房門,頓時目瞪口呆,居室的屋頂滲出的水浸濕了牆面。要知道,他選購的是頂層,而且是坡屋頂,現在這種滲漏真使他不知所措。
找到開發商,得到的答復就是一個字『修』,搞了多年建築工作的他,深知坡屋頂滲漏修復的難度,另外,婚期也不能再拖了。而此時的開發商卻抓住李先生急於入住的弱點,這也不行那也不可,使得李先生大為惱火,並與開發商發生了爭執。
李先生認為,作為開發商,應首先考慮業主的實際困難,就應該向業主交付有質量保證的住房,開發商應先行驗收一下房屋,不要為了節省延付交工的賠償便不管三七二十一將房子交給業主。而且現在既然已經出現了問題,就應該妥善解決。
(楊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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