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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城市改造的逐步推行,拆遷成為近幾年人們關注的話題。北京11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是對舊條例的修改和補充,中國社會調查事務所近日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初步了解新拆遷辦法的可操作性和群眾反應。
滿意項———最低補償單價、異地產權安置辦法
通過調查,我們看到新條例中有許多被廣泛接受的內容。被訪問者中有60%對於最低補償單價作為保底價這一政策能夠接受,其中,所有男性受訪者中70%的人接受,所有女性受訪者中53.3%的人接受。此外,有56%的人接受異地產權房屋安置辦法,其中男性受訪者中有5成表示可以接受,女性受訪者中有6成表示可以接受。可見,在實施細則上切實讓拆遷居民得到實惠的條款還是被肯定的。
不滿意項———貨幣補償標准、補償安置原則
調查表明,拆遷居民對新條例不滿意的地方主要是反應在對貨幣補償標准、補償安置辦法這兩個方面。
具體而言,在回答是否認可新條例中『以房地產評估價確定貨幣補償標准』這一條款時,有56%的被調查者持不贊同態度。這樣的結果,產生原因主要是因為百姓對於房地產評估機構的不信任,多數拆遷戶對他們的拆遷補償金額的制定不滿意,人們普遍認為地產商未來會使用自己的住房用地來營利,那麼拆遷的補償金額應該依據該地日後的價位制定。
此外,焦點問題仍然是補償安置辦法的制定。調查顯示,多數拆遷戶並不接受單一貨幣補償的形式,調查中同意采用單一貨幣補償形式的僅佔32%,同意采用單一產權調配的拆遷戶僅佔4%,而同意貨幣補償與產權調配相結合的佔到總數的64%之多。同時,百姓對於新的條例中以『面積』取代『戶口』的補償安置標准的看法,結果顯示較為意外,52%的拆遷戶認為『不合理』,48%的拆遷戶認為『合理』,雖然肯定和否定意見大體上各佔一半,但是有如此之高的比例持反對態度,這說明這一標准仍有不完善的地方。
同樣地,對於新條例中『重點對房屋所有人進行補償,兼顧對使用人安置』這一宗旨的調查結果顯示,52%的人認為『不合理』,48%的人則持認同態度。究其原因,大部分拆遷住戶是處於承租人的位置而非房屋所有人,因此,他們的利益可以說是依附於房產所有方的。在協商安置過程中,有很多拆遷戶與房產所有方利益發生衝突而協調不利,影響拆遷工作順利開展。
各項具體問題的回答
當被問及『對於新條例中以房地產市場拆遷評估價格來確定拆遷的貨幣補償金』這一條的看法時,贊同率為44.0%,不贊同率為56.0%。其中表示4.0%的人很贊同,24.0%的人比較贊同,16.0%的人贊同,24.0%的人不太贊同,24.0%的人不贊同,8.0%的人很不贊同。
當被問及對於『以面積取代戶口進行市場化補償安置辦法』的看法時,有48.0%的人持正面態度,52.0%的人持反面態度。其中有12.0%的人認為『很合理』,12.0%的人認為『比較合理』,24.0%的人認為『合理』,同樣認為『不合理』和『不太合理』的比率均為24.0%,此外,有4.0%的人認為很不合理。
對於『以最低補償單價作為拆遷居住房屋的「保底價」』這一條,接受與不接受的比率為3:2,即60.0%的接受率,40.0%的不接受率。其中,24.0%的人可以接受,36.0%的人勉強接受,28.0%的人不接受,12.0%的人完全不接受。
對於新條例中的『異地產權房屋安置辦法』,接受與不接受的比率為1.27:1,接受率為56.0%,不接受率為44.0%。其中,12.0%的人表示可以接受,44.0%的人勉強接受,36.0%的人不接受,8.0%的人完全不接受。
對於『重點對房屋所有人進行補償,兼顧對使用人安置』這一宗旨,總認同率為48.0%。其中,有8.0%的人認為很合理,28.0%的人認為比較合理,12.0%的人認為合理,52.0%的人認為不合理。總認同率為48.0%。
當被問及傾向於哪種拆遷補償方式時,32.0%的受訪者樂於接受貨幣補償方式,4.0%的受訪者選擇產權調配方式,64.0%的受訪者則更傾向於以上兩種方式兼顧的補償方式。拆遷是城市改造和發展的必然,北京在向現代化國際城市變化的過程中,有許多改變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時改變也會影響到北京老百姓的正常生活。政府之所以要不斷修改政策,主要目的還是為了能更好地順應民意,雖然新的拆遷辦法同樣存在問題,但是畢竟相對於舊條例已經有了許多改進之處。改變還是有一定成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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