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如以建築面積計價還要標明使用率。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後,這一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如技術的等級、材料的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准、供應能力等一一予以說明。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麼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產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的加以說明。同時合同中一定要確定物業管理單位的產生辦法或具體的物業管理單位以及物業的收費標准,並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定。
5、違約責任的約定一定要對等,否則最終吃虧的是消費者。一般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事項包括:
(1)簽訂認購書後,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 (2) 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3) 開發商不按期交房; (4) 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5)房屋裝修標准、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 產權過戶手續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何取得購房合同示范樣本?
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於1995年6月聯合下發了商品住房銷售合同示范樣本。該合同樣 本載明了《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的主要合同條款,並注重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內容較為全面、公平的格式合同。消費者購房時,既可以參照該合同示范樣本,也可以直接用示范樣本與開發商簽約。消費者可以到以下部門取得該合同示范樣本:
①各地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門;
②各地建委開發辦;
③各地房管局市場處。
商品房買賣合同成立的條件?
在購買商品房時,房屋買賣雙方需要簽訂一份正式的買賣合同,之後還應該到公證處辦理合同公證。買房過程中這一基本的環節,是交易雙方訂立的一份契約,對交易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起到監督、保護的作用。其成立的條件如下:
(1)出賣方必須具有房屋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賣他人的房地產。
(2)買賣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公民不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其房地產買賣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進行。單位買房者如需購買私房的須得到有關機關的批准。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