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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少讀者來電來信諮詢,買了商品房,如何辦理產權證?筆者特意請教了市房屋產權監理處有關人士。
一、房屋產權登記程序
1.購房者到市房地產交易市場(華僑路35號)辦理交易過戶手續,按法律規定向財政部門繳納契稅,向物業管理部門繳納物業維修基金。
2.房地產交易市場受理購房人交易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交易手續。購房者憑交易憑證、契稅完稅證明及房地產交易綜合服務費收費收據,三天後到市產權處(華僑路52號)申請房屋產權登記。
3.產權監理處受理登記申請以後,要進行房產測量、審核權屬、核准登記、繕制權證。經過以上幾項程序之後,由產權監理處通知產權人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及辦理時限
購房人辦理交易過戶手續時要提交商品房買賣契約、商品房銷售發票、購房者身份證復印件。如果購房者是本幢房屋第一戶申請產權登記的,則還需提交轉讓方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商品房屋登記備案證明和房屋竣工驗收證明書復印件。
房屋權屬登記由權利人提出申請,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如購房者因故不能親自申請產權登記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辦登記,代辦人要提交購房者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境外人士的授權委托書應當經過公證或認證。
只要購房者按照規定,提交的書證材料齊全、手續完備,產權監理處在受理登記後30個工作日內,就會核准產權登記,並通知產權人領取房屋所有證。(燦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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