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對天津市的投資環境很感興趣,同時對投資條件也提出了幾點要求。首先,所投資的地產項目必須已經啟動,並達到一定規模。其次,項目需要繼續注入的資金不得低於5億,而且只對高檔項目注資。
港方對此解釋說:這批資金大部分為境外資金,因此其注資手續相對簡單。但是為資金穩妥起見,不做項目開發。同時,因其投資利潤要求較低,所以對投資額度就有一定限制。(馮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