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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總隊出面協調
編輯同志:
我們是南開區咸陽路與汾水道交口天泰小區的居民。該小區已經建成三四年了。小區有些居民的汽車原來存在小區內,由於不利於小區的防火和居民的出入等,近日小區物業部門連同派出所下令將汽車存往別處,引起有的車主的反感。有些車主不將車停在存車處,而是將車隨意停在小區大門口和人行道上,最多時達三四十輛。我們認為,這存在著極大的隱患。此種情況已經持續一個多月了,我們希望有關部門幫我們解決這一問題。
(天泰小區居民)
附記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收到來信後,立即責成有關部門進行研究。經查,信中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居民入住天泰小區以來,有機動車的居民將車停放在小區內,造成無車居民意見強烈。後經無車居民反映,由南開區消防支隊、公安南開分局長虹街派出所、長虹街綜合治理辦公室和天泰小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個單位,於2001年7月16日聯合下發『各種汽車一律不准停放在小區內』的聯合通告,造成有車居民與無車居民矛盾加深。『聯合通告』發布後,由於四個單位未妥善處理好車輛存放問題,使得有車居民反響強烈,便將車輛停放在小區門前及樹林裡,這樣又造成無車居民有意見,雙方矛盾加深。據公安交警總隊介紹,日前,該局有關部門會同南開支隊與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第一,建議天泰小區物業公司到交管局設施處購置『禁止停放車輛標志牌』,並由物業小區保安人員負責其門前的停車秩序。物業公司的魏經理已同意認可,並表示立即辦理。第二,將繼續建議該物業公司在其小區內有條件的地面劃出機動車停車方位線,便於業主停車,該公司表示考慮。第三,責成交警紅旗路大隊加強對該地區的巡查力度,加強管理。(高小妹 王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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