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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出臺了《北京市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試行辦法》,北京老百姓一直關注的廉租房問題有了明確答案。市國土房管局負責本市租住房工作的實施管理,北京市符合最低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的城鎮居民可申請廉租住房,但起步階段,北京廉租對象限定為兩類家庭。與其他城市不同的,北京將采取實物配租、租金補貼和租金減免三種方式相結合的做法實施廉租住房政策。
按這個新出臺的政策,符合最低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的城鎮居民可申請廉租住房,起步階段,北京暫將廉租對象限定民政部門確定的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和城鎮優撫對象家庭。
北京將采取實物配租、租金補貼和租金減免三種方式相結合的做法實施廉租住房。對目前人均使用面積在7.5平方米以下的申請廉租住房的住房困難戶,將采用實物配租和租金補貼的方式。實物配租是指政府為住房困難的申請家庭直接提供租金低廉的普通住房;租金補貼是指政府對住房困難且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按規定標准發放租金補貼,由他們自己到市場上租賃房屋。本市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標准和實物配租的住房面積標准確定在人均使用面積10平方米,對實行租金補貼的家庭,其原住房低於10平方米的差額部分將暫按每平方米每月25元補貼。實物配租時的租金標准實行政府定價,原則上將按照最低收入家庭收入的5%確定,以後,這個標准將隨最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北京的廉租住房將實行申請、輪候制度。有關部門將對廉租住房的申請家庭實行准入制度:申請家庭先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申請家庭戶口所在區的廉租住房行政管理部門將對申請家庭交報的收入、家庭成員、住房情況材料的審核工作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經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將申請家庭的基本情況在其居住范圍內進行為期10日的公告;市廉租住房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復審後,提出登記意見;對已登記備案的家庭,由廉租住房行政管理部門采取搖號排序方式配租廉租住房。
此外,北京的廉租住房將實行嚴格的退出制度。廉租對象家庭收入超過當年北京市城鎮居民最低收入標准的,限期6個月騰退廉租住房或停發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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