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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自今年7月1日起,在該市開展房地產廣告集中整治兩個月來,已有5起房地產廣告因違反《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相關條款,受到停止發布、公開道歉以及數額不等的罰款處罰。
此次集中整治為期3個月,重點查處房地產廣告誤導消費者的行為,清理廣告中含有風水、佔卜等封建迷信內容,同時對產權、位置、交通、商業和文化設施、建築面積、物業等表述含糊,誤導消費者的房地產廣告進行規范。
5起受查處房地產廣告違規之處分別表現為:宣傳回報率,幾年後利益回報消費者多少;項目位置以時間表示距離,如到某處幾分鍾路程;過分誇大周圍環境優美、優化面積是多少;虛假宣傳;宣稱得了國際大獎,結果查無此事等。
重慶市工商局有關人士再次重申,發布房地產廣告必須符合10條規定,容易違規的還有以下幾條:凡標明每平方米起價的,應同時標明最高價格;房地產廣告中涉及面積的,應當標明是建築面積或者使用面積;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開發商)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昇學等事項的承諾。(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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