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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費,這個住房人認識不久的『養房錢』讓很多人覺得交得不明不白,投訴聚焦七項問題,各界詳述觀點——
許多買了商品房的讀者來函,說自己家的電梯晚上12:00就停運,晚了得爬19層樓,既不安全又不方便,並且家裡還有老人和孩子,萬一夜間生病了,可怎麼辦?另一位讀者說,他所居住的小區這兩天向他收取物管費,他沒交,原因是物管公司應該向業主定期公布帳目清單,可是物管公司沒有做。
對於這些問題,一些讀者認為,物管公司收了錢,就應該提供服務,而不是管理,要有一個以人為本的服務精神。
可是,由於一些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人員素質問題,管理滯後,引起的投訴也是越來越多,主要集中在物業管理水平低、服務不到位、收費過高等方面。對於這些糾紛有沒有解決的方法以及物管公司的服務到底該達到什麼樣的水平,本報記者從多個方面做了了解。
現在業主對於物業管理投訴較多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電梯夜間停止運營
電梯管理是物業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環節,電梯工作的好壞與安全,直接影響住戶的方便和安全。現在北京的高層樓房越來越多,遇到的這種情況也會增多,隨著這種情況的發生,糾紛必然會越來越多。
再則,作為業主,花錢買了物業管理服務,不但沒有得到相應的服務,進出家門還受到了限制,也沒有安全感,萬一樓上發生火災怎麼辦?老人或孩子夜裡生病了,電梯又沒開該怎麼辦?晚上加班或有事回來晚了,需要爬樓梯,碰到盜匪怎麼辦?而且還會影響休息的質量等等諸多問題。
■物管公司不公布帳目清單,業主拒交物管費
目前投訴的焦點之一就是許多業主認為物管公司收取的費用與服務不成正比。業主交了錢,不知這些錢花在哪兒?
還有像物管公司隨時增加保安,而且保安的服裝頻繁更換,這些費用是從哪裡支出的?業主對此都有疑慮,認為管理費用花得不明白,業主很有可能認為自己所花的錢並沒有真正得到服務。物管公司如果帳目不公開的話,很有可能造成糾紛的產生。
對於物管公司的收支帳目,在物業管理公約中有明確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定期向住戶公布收支帳目、物管年度計劃和小區管理的重大措施,同時接受小區管理委員會或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監督。
■房子未住卻要交物業管理費
有許多業主反映,買了房還沒有入住,物業管理公司卻要求業主交物管費。現在大多數的業主通過按揭方式買房,每個月除了拿出一筆可觀的月還款外,還要交付一大筆物管費。再則說了,作為業主,還沒有入住,為何卻要交這一部分錢?業主認為這樣交費不合理。
■交了公共維修基金,還要交大中維修費
根據北京市的有關規定,購房者買房後,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時,需要交付房價款的2%作為公共維修基金,而公共維修基金用途主要是小區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大、中維修及保養。
可是,目前卻有許多的物管公司在收取了公共維修基金後,仍向業主收取大、中維修費,顯而易見物管公司是在重復收費,並且這筆費用也不低,一套幾十萬元的房子,需要1到2萬元。這些費用對於工薪家庭來講,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開發商有承諾,物管公司沒有履行
一些購房者在買房時,開發商承諾24小時熱水或24小時電梯等服務,結果在業主入住後,物管公司卻不提供這些服務。業主投訴時,物管公司卻推說是開發商的責任,而開發商卻認為這應該是物管公司的事,應該由物管公司負責,雙方互相推卸責任,必然會造成混沌不清、各項舉措難以進行的局面,消費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物管公司用停水停電進行管制
現在物業管理糾紛此起彼伏,有些業主認為物管公司服務不到位,拒交物管費。那麼,作為物管公司該怎麼辦呢?有些物管公司不運用正當的手段解決問題,而是通過一些不合理的措施,比如通過停水停電來管制,這種行為明顯擾亂了居民的正常生活,而且還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物管費用過高
目前物業管理費用,購房者普遍認為高了。許多人買了房,每個月除了還上幾千元的貸款外,還要交付數百元的物業管理費,而且這個錢是永遠交下去的,許多人在買房後感嘆『買房容易養房難』。
許多業主反映,每個月交付幾百元的物管費,卻沒有享受到多少服務,物管公司也只是站站崗、掃掃地、收收電費。(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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