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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規范住房金融業務的通知》。據銀行方面的有關負責人介紹,該《通知》主要是針對沒有資金實力的小企業的,並沒有增加申請貸款的難度,也不會影響到辦理貸款的速度,這一次主要是用金融手段來規范房地產市場,這個規定主要降低了老百姓購房的風險以及銀行的風險。
■買期房,個貸發放時間變了
央行再次提出嚴禁零首付,同時首次提出個人申請住房貸款購買期房時,需要在多層住宅主體封頂、高層完成總投資的三分之二,銀行纔向個人發放貸款。央行發布的這項規定,是為了降低購房風險;對於目前市場上一些沒有實力或手續不全的開發企業,無法再進入市場,從而有效地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
央行再次重申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成數和年限,央行通知說,首先要嚴格評估抵押物的實際價值,落實抵押登記手續,貸款額與抵押物實際價值的比例(抵借比)最高不得超過8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商業銀行辦理新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品種必須報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商用房貸款最高六成十年
央行在這個《通知》中嚴格了商業用房貸款條件:申請個人商業用房抵押貸款的抵借比不得超過6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所購商業用房應為現房。
之所以對個人商業用房貸款做出特別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個人商業用房貸款與個人住房貸款不同,其風險相對較高。
■要有四證,開發貸款纔發放
對於開發商貸款《通知》作了嚴格限定,首先開發企業貸款應主要投向適銷對路的住宅開發項目,其次是企業自有資金應不低於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同時開發項目必須具備『四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對有欺詐經營行為的住房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對其發放貸款,其銷售住房辦理個人住房貸款也應予以嚴格控制。(景智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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