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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是個人購房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近來,開發商、購房者和按揭律師卻明顯感到,這款不好貸了。
一位按揭律師告訴記者,現在,商業銀行審貸的時間長達幾個月,而在去年,一周左右就足夠了。審貸程序也變得格外『苛刻』,以前只提交收入證明,而現在貸款申請人提供了蓋有單位公章、附法人營業執照的收入證明還不夠,銀行還要打電話對其收入進行審查,甚至要求被認為收入過高的貸款人提供企業的財務報表。對一些私營業主,如租用攤位的個體者,還要辦理其他資產的質押。
記者日前暗訪時發現,現在的開發商在售樓時對按揭貸款的承諾如出一轍:『八成20年。』『可以八成30年嗎?』面對這樣的詢問,售樓人員的頭搖得像撥浪鼓:『肯定辦不出來。』一位按揭律師向記者證實,開發商說的『八成20年』現在都不一定有把握,更別說『八成30年』的貸款了。
業內人士認為,由於去年各商業銀行『瘋狂』放貸,導致對貸款人資信審查不嚴。今年,加強審貸和規范運作是規避風險的必然。解決這一問題根本的出路在於建立一套個人信用審查機制,這樣纔能做到既刺激房地產業發展,有效地擴大內需,又合理地避免銀行貸款風險。 (餘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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