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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十六日,央行發布《關於規范住房金融業務的通知》,『嚴禁零首付個人住房貸款』
距去年7月11日『零首付』房貸業務在上海和北京始辦至今,還不到一年,卻被封殺停辦了。曾一陣受人歡迎而引起普遍關注的『零首付』業務為何會如此『短命』?
『零首付』一出生就有『病』
其實,銀行在推出『零首付』房貸業務之前,就意識到這是一項高風險的業務,『零首付』並不是顧名思義的低門檻,它隱藏著一種限制自身『成長』的『疾病』。
一是『苛刻病』。『零首付』必須以擁有產權的現住房和將要購買的新房房產共同作抵押,或提供銀行認可的存單等有價證券作抵押。這種不完全的信用貸款無情地將那些尚無住房而又急需貸款買房的廣大客戶攔在了門外。因此,有人氣憤地說:誰有了房子還要貸款買房?誰有了錢還求你銀行貸款?
二是『繁雜病』。由於多了一套住房抵押手續,就使原本已繁雜的住房按揭貸款手續更加麻煩,不歷時二三個月是辦不成的。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借款人的資產評估成本支出,這又制約了『零首付』的快速發展。疾病纏身又不能及時治療,哪能『活』長久?
『零首付』夭折的啟示
『零首付』夭折了,但它並不是沒有一點功勞。至少,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人們消費觀念的轉變,讓一些商機轉化為現實;對促進銀行進一步創新金融產品具有積極作用。『零首付』給我們的啟示是不少的。
一是發展金融業務莫忘規范與風險。銀行經營管理的規范,最終的受益者除了銀行自身外,還有廣大的客戶。只有銀行經營管理規范了,從而防范了金融風險,銀行業務及銀行本身纔能取得長足的發展,也就能保證客戶的利益不受侵害,也就能不斷地提高服務顧客的水准。
二是要積極創新金融產品。雖說『零首付』業務的開辦不成功,但它顯現了人們對金融產品創新的歡迎與渴望。這也許能給金融部門的高層管理者一個市場信號。
三是央行要加強新業務的監管。在某項業務開辦之前,就應有所研究,預測其將出現的問題,並事先就加以解決完善。而不是等到產品誕生了再來封殺。
另外,『零首付』房貸業務的取消,也留給了人們一個思考:一個受消費者歡迎並有市場的產品出了毛病,是簡單地封殺了事?還是對癥下藥,逐步『治療』,最後使之完善? (胡金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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