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行"用地清單制" "企業跑"變"政府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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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方網 作者:晚報雷風雨 編輯:馮丹丹 2021-07-23 09:03:00

  天津北方網訊:“用地清單制讓我們企業方便了很多,以前許多資料要逐個部門跑,現在一次性就搞定了。”辦理天津市解放南路一地塊報建工作的張欣說。

  近日,天津市規劃資源局制定出臺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建立“用地清單制”實施細則(試行),建立並推行“用地清單制”,明確用地清單實施內容,規范辦理程序,大幅度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和土地管理效率。

  “用地清單制”明確了用地管控要求等清單內容。“土地出讓前,深化工程審批制度改革的各有關部門將根據各級土地儲備機構及土地整理單位對擬出讓地塊土地現狀普查結果和評估評價等指標,依據各自職責,就地塊的生態環境、風貌建築、市政建設、給排水、能耗、園林綠化、通電通訊等提出管理要求及技術設計要點,形成‘用地清單’,在土地出讓後一並交付土地受讓單位。”天津市規劃資源局工作人員說。

  同時,緊密依托信息化工作平臺規范辦理程序。天津市規劃資源局在“一張藍圖、多規和一”業務協同平臺上同步開闢“用地清單”功能,各有關部門通過平臺即可獲取地塊出讓前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水土保持方案等各類評估評價和調查情況,並通過平臺完成技術設計要點及管理要求反饋,提昇了政務服務信息化水平,使項目審批程序更加規范化、透明化、標准化。

  “用地清單制”的目的是進一步提高項目審批效率。”我們將地塊評估評價工作調整至土地出讓前完成,各部門要求15個工作日內反饋地塊管理要求和技術要點,並由一個部門、一次性提出全部用地要求,這樣有效解決了企業‘多頭跑’‘來回跑’問題,進一步壓縮了審批時限。”天津市規劃資源局工作人員介紹,各部門嚴格按照清單范圍做好項目後續報建或竣工驗收等工作,如無必要不再增加清單外要求,這樣減少用地單位後續報建時間,縮短各類審批時間,確保土地出讓後盡快實施建設,進一步規范項目審批行為,提昇了審批服務效能。

  “我們將繼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以企業需求為導向,由過去的‘企業跑’轉變為‘政府跑’,用審批的‘減法’換來發展的‘加法’,讓群眾辦事更方便,讓投資者的信心更足。”天津市規劃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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