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二手房交易量的不斷攀昇,在交易中 “業主挪用首付款”“房子被法院查封”的事件時有出現,二手房交易資金安全問題引起購房者關注。
2020年8月,准備結婚的王先生買下了位於河北區單位附近的一處二手房,並向房屋賣方高女士支付了8萬元的定金,而就在接下來准備繼續交易的期間,這套房屋被法院查封了。了解得知,業主曾在銀行做過擔保,如今法院對其名下房產進行了財產保全。房屋無法繼續交易,焦急的王先生求助各方,希望追回定金。
2019年11月,賣方張先生出售給買家孫先生一套位於海河東路的二手房,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後,買家一次性支付所有房款,然而就在其轉款後,發現賣方將房屋進行了抵押。
既然二手房交易中安全隱患重重,那麼,消費者該如何避“坑”?業內人士建議,在交易過程中使用“資金監管”,是應對風險的有力抓手和關鍵因素。
據了解,資金監管主要指在房產交易過程中,買方不把房款直接交付給賣方,而是將交易資金存放在第三方監管賬戶,待交易條件達成,資金纔解凍給賣方;交易失敗,資金會返還給買方。以此來有效保障買賣雙方的資金安全。
貝殼找房天津站交易負責人王洋表示,在二手房交易中,最為關鍵的便是資金安全問題,因為二手房交易產權轉移和資金交付存在必然的時間差,沒有辦法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一旦出現問題,就有可能引發糾紛,帶來難以估量的損失。
根據相關規定:買受人以銀行貸款方式支付房價款的,需全部實行資金監管;買受人無需貸款支付房價款的,交易雙方可以選擇接受或放棄資金監管服務。數據調研顯示:有98.7%的消費者認可在二手房交易中,出於資金安全考慮,應選擇資金監管方式。同時,有77.7%的中介門店經紀人認為,資金監管方式是保障交易資金安全的有效方式。
王洋認為,二手房交易,在正式過戶前,如果被法院查封或凍結,可能面臨“人房”兩空的境地。希望購房者能夠提高安全意識,選擇做資金監管,每一筆交易資金都能夠被很好保護起來,交易更加順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