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朱先生諮詢:爺爺原有一套企業產房屋,爺爺奶奶都已經去世了,房子正在拆遷。我了解到拆遷款為200多萬元。我代表父親與拆遷辦溝通時,纔知道這套房子已經過戶給叔叔。我到法院起訴,但是法院認為這件事不屬於法院的受理范圍。我們擔心時間拖長了,拆遷款被叔叔他們取走,我們現在該怎麼辦?
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安剛律師解答:首先,根據我市當前司法實踐,家庭成員之間因直管公產房屋或者單位自管產房屋(企業產)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在本案中,訴訟標的物是房屋經拆遷後的拆遷款,您父親可以主張該筆拆遷款屬於您爺爺、奶奶遺留的遺產,進而要求繼承相應份額。此時,法院如果還認為本案不屬於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圍,顯然是錯誤的。您父親可以擬定民事起訴狀,攜帶身份證復印件、有關證據材料到法院起訴。如果法院仍然不予立案,您可以要求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書,並就該裁定書上訴至二審法院。
其次,法院受理案件後,您應該查明這套房屋是如何從爺爺過戶給叔叔的;是爺爺健在時過戶,還是去世後過戶;具體過戶手續是否完整、合法,如果有瑕疵,您父親可以主張過戶行為無效。繼而房屋的權利人應當恢復為爺爺,即爺爺的企業產房屋拆遷後所得利益,在無遺囑的情況下,原則上應由各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