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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關“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的消息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針對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記者採訪了權威專家。
“我家小區要拆嗎?”
這幾日,圍繞“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街區制”等新提法,不少網民發出疑問。
上海同濟大學副校長吳志強說,目前這一政策正被誤讀,不能把推廣街區制理解爲簡單的“拆牆運動”,更不是說全國所有城市都要拆圍牆。“要打開的主要是那些歷史原因造成的單位大院和超大的封閉小區,他們大都佔據城市中心的公共地帶,造成城市道路梗阻、斷頭路和丁字路。”
他認爲,只有影響到整個城市的交通運行、景觀和管理的超級大院和住宅小區纔是未來需要打開的,比如一個工廠大院,裏面有廠房、職工住宅小區、科研樓和幼兒園等,2到3公里長的圍牆阻礙了交通,這樣的大院就應該被切分成幾個更小的組團,中間的道路用於公共通行,緩解城市交通壓力。
“有悖物權法嗎?”
一份網上調查顯示,約四分之一接受調查的網民表示最擔心“停車場、綠地、健身等公共資源被佔用”。
根據《物權法》,建築區劃內的道路、綠地等屬於業主共有。不少人質疑,小區道路、綠地、花園等公攤面積,自己是花了錢的,不能說公開就公開。
對此,北京大學法學院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認爲,有此擔憂倒是好事,說明老百姓在關注自己的財產權利。但另一方面,擔憂有些過度,因爲目前出臺的文件只是對這項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指導性的要求,具體執行需要結合實際細化政策。
接受採訪的幾位專家都非常肯定地表示,在我國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將來推進封閉式小區和單位大院開放過程中肯定會尊重物權法。
樓建波認爲,在政策推進中,將按照法律規定,在保障人民羣衆財產權利的基礎上,通過法治程序逐步實現目標,通過更具體的配套政策推動需要開放的封閉大院和小區逐步有序開放,在這一過程中如果羣衆財產有減損的,應給與補償。這些政策一旦明確,擔憂就應該沒有了。
“治安誰負責?”
“治安誰負責?”面對網上的評論,相關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大學、住宅小區基本沒有圍牆,但樓棟安保比較到位。而中國小區是大門看得嚴,裏面看得鬆,今後如需拆牆,還要優先強化建築物的進出安全性。
吳志強指出,對小區安全、噪音等擔憂多是源於誤認爲開放小區就是要“拆牆”。其實,開放小區主要是打開方便出行的出入口,對於小區安全,可通過加強巡邏、技防、安防等多種措施加強治安管理。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楊保軍說,隨着我國進入城市型社會,城市管理會越來越精細化。未來更加開放的街區模式下,我國也會進入樓宇安全管控時代,智能的管理手段將大大提高安保能力和水平。
專家表示,街區制還需要硬件保障和軟件支撐。比如,解決好停車、物業管理、環境保護、住宅區域公共空間等問題,這是實現住宅街區化的前提。
如何做到逐步推進?
文件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
楊保軍說,未來推廣街區制將遵循先易後難、循序漸進原則。新建小區比較好操作,可以先推廣積累經驗,用事實證明小區安全能得到保障,這一理念得到大家更多認可後,逐漸在存量小區推廣。
對此,吳志強也表示,後續推行應借鑑改革開放30多年的有效經驗,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