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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不動產登記預計最早於今年3月份開始實施,登記後會出現什麼變化?1月27日,記者自濟南市房管局、國土局等多方採訪獲悉,不動產登記後有望實現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的統一,實現兩證合一。
政策導向:統一登記後房產證可能包含土地信息
據介紹,不動產統一登記,就是要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
我國憲法規定,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因此房產所有人擁有的是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雖然《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但目前全國大部分地方房產所有人只有“房本”沒有“地證”。
記者瞭解到,在濟南,僅有一小部分市民既有房產證又有土地證。《不動產登記條例》就是要落實物權法要求,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包括房產與地產的統一,變多個本爲一個本。
不動產統一登記後,土地和房屋的登記將統一,這就使得房地“兩證合一”有了可能,登記房屋的產權信息時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權信息。比如房屋建築面積多少,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多少;甚至除了房屋建築面積圖幅,還會附加上土地使用面積圖幅。濟南市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介紹,濟南不動產登記後確實存在房地“兩證合一”的可能性,青島市自2014年2月已率先實現。
牽扯到公共配套面積如何界定、如何計算分攤面積,實現“房地合一”,難在每個人房產證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如何確定。
專家看法:實現“房地合一”還要過4道關
山東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李鐵崗表示,目前濟南市仍然處在房產證和土地證分離的階段。“一個財產兩個證,又分屬不同的部門,這在實際的生活當中可能會帶來一些不便。”李鐵崗說。
其實,我國《物權法》、《擔保法》、《房地產管理法》對“房隨地走,地隨房走”作了明確規定,即某塊土地上的土地使用權被處分時,該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隨之一併處分,反之也成立。法律規定的“房隨地走,地隨房走”就是在強調“房地一體”,但在實踐中,由於土地和房屋在大多數地方實行分別登記制度,造成兩種權利在事實上的分離。
李鐵崗認爲,“房地合一”有利於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避免房、地權屬的矛盾,如果要實現,還要過4道關。首先涉及行政體制的改革。“現在房產證和土地證分屬不同的部門管理,如果實行‘房地合一’,需要重新整合不同部門之間的職能,建立新的行政體制。”李鐵崗說,“第二個方面就是業務流程方面的改革,以前需要到兩個部門去辦理,如果改成一個部門,業務流程也需要重新制定。”
第三個方面則是管理制度,不同的行政體制和業務流程必然要有新的管理制度來規範。此外,還有技術方面的變化。“不同的部門在技術上可能使用不同的系統,技術上也需要一些整合和變化。”李鐵崗說。不動產登記前瞻房地合一整合房產與地產合一,變多個本爲一個本體現房產證上包括土地的使用權信息
難點如何計算分攤面積?
面臨4關
行政體制改革重新整合不同部門之間的職能
業務流程調整由到兩個部門改成去一個部門
管理制度更新需要更新相關管理制度來規範
技術系統整合整合改變原有不同的業務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