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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秦嶺山脈南麓的陝西柞水縣境內,曾引發輿論關注的秦嶺壹號高爾夫球場已拆除,但拆除過程較爲暴力,存在野蠻毀綠的問題,令黃沙地直接暴露。對此,球場投資方陝西有色金屬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迴應,這是“按國土部門的要求執行的”。(1月27日《南方都市報》)
依據柞水縣官方的說法,剷草之後還會造林。那麼後續相關工作能否按計劃進行,規劃中的林地能否如約被造出,這顯然還有待於我們繼續關注和追蹤。但造林爲什麼不可以在原有草地上進行,非得把草全部剷除?直接毀掉原有綠地,令黃沙地直接暴露,是否確實有野蠻之嫌?
更值得我們關注和反思的地方在於,當下,全國正處在清理與拆除高爾夫球場的關鍵時期。與不惜破壞環境生態盲目建設一樣,相關拆除工作有沒有同樣會破壞生態的盲目與野蠻之虞?
對此,各地相關管理部門,顯然還有必要保持警惕。一者,不能簡單地下達一紙拆除命令了事,要有合理的拆除目標和總體規劃。有必要的需組織相關生態環境方面的專家,制定一個科學的拆除與恢復方案。總之,不能以破壞環境生態爲代價。二者,要加強責任制度建立。本着誰建設,誰拆除、誰重新綠化的原則,嚴格確定責任主體,必要的需由政府相關部門接手,預防企業等資本在唯利是圖本性驅使下,進行消極抵抗等,確保拆除不是簡單丟棄與荒蕪,不是野蠻毀綠。三者,必須加強具體拆除等實際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及時對拆除過程中的野蠻的、不合理的、不科學的、不利生態保護的行爲進行糾正!
超前的高爾夫球場建設,特別是一些違規的高爾夫球場,是對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嚴令拆除是民心所向,但實現高爾夫球場“轉身”,不求華麗,但也切莫野蠻,特別是,必須要確保拆除過程中不會造成又一次的生態破壞。
劉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