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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的行爲,用一句大白話形容就是“空手套白狼”。
男子郭,29歲,交城縣人。2014年3月,郭在某網站看到一則房屋出租信息。信息是趙刊登的,要出租位於太原市杏花嶺區某小區的房屋。看到這則信息後,郭在同一個網站,也刊登了一則房屋出租信息。郭自稱是“王先生”,有“三橋街一處房產出租”。
信息發佈沒多久,郭就接到了張打來的電話,想要看看“王先生”所登記的房子。“王先生”告訴張,自己叫“王劍雄”,在對房子情況進行一番簡單交流後,兩人約好第二天看房子。
當天晚上,郭就聯繫了趙,用事先僞造的姓名爲“王劍雄”的身份證及500元定金,拿走了趙的房屋鑰匙。
次日,郭冒充房主,以“王劍雄”名義與張簽訂了租房協議,騙取了張1.1萬元現金。這筆錢,很快被郭揮霍一空。案發後,郭的親屬主動退賠張1.1萬元。
郭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