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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晚間,東莞公積金中心正式發佈了最新的《東莞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將於1月26日起正式實施。按照《新辦法》,東莞取消珠三角八市互貸,規定異地貸款要求有東莞戶籍,另外調整最高貸款額度,個人最高可申請48萬,夫妻最高可貸70萬元。
夫妻雙方最高貸70萬元
2014年8月,東莞公佈了新的公積金政策並徵求意見,擬取消8倍餘額政策。從《新辦法》可看到,可貸額度不超過職工繳存賬戶餘額8倍的計算方法正式取消,採用新的可貸額度計算方法,即:可貸額度=個人公積金賬戶餘額×(繳存時間係數+收入調節係數)×流動性調節係數。
《新辦法》規定,職工個人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6萬元調高至48萬元,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6萬元調高至70萬元。公積金貸款起貸額度爲5萬元。
東莞公積金中心副主任李慶星評價稱,調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一方面增加了公積金貸款可貸金額的倍數,另一方面看增加了公積金貸款的實效性。
取消珠三角八市互貸
另外,《新辦法》調整異地貸款,取消珠三角八市互貸,統一規定在其他城市繳存公積金且爲東莞戶籍的職工可在東莞申請公積金貸款。
對此,李慶星表示,該變化是有利於擴大公積金貸款的地域範圍,降低公積金貸款的門檻。不過,該辦法受限於東莞戶籍的市民,這是否縮窄了受惠面,變相提高了異地貸款的門檻,這個還不能定性。
《新辦法》縮短貸款申請對繳存期的要求,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時間要求從目前正常匯繳滿12個月縮短爲6個月,即開戶時間距申請貸款時已滿6個月,連續足額正常繳存公積金滿半年且當前繳存狀態爲正常的即符合貸款申請基本條件。
《新辦法》規定,取消公積金裝修貸款。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我市範圍內的自住住房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李慶星表示:“以前的公積金裝修貸款只針對一次性付款購買的一手毛坯商品房,很少人申請此項貸款,平均每年只有幾單此類的貸款,業務量極少。很多市民的裝修費用直接在購房貸款中扣除便可,極少特意申請裝修貸款的,所以取消該業務對市民的影響不大。”
此外,《新辦法》規定,調整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長貸款期限,大修自住住房的貸款期限最長由不超過20年縮短爲不超過10年。
-公積金貸款新政六大變化
●貸款申請繳存期從12個月縮短至6個月
●最高貸款額度由46萬元調高至48萬元,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6萬元調高至70萬元
●取消裝修貸款
●大修自住住房期限由不超過20年縮短爲不超過10年
●調整異地貸款,在其他城市繳存公積金且爲東莞戶籍的職工可在東莞市申請公積金貸款
●取消可貸額度不超過職工繳存賬戶餘額8倍的計算方法
-算算賬
市民陳先生月繳存公積金1000元,繳存時間爲36個月,目前公積金的個貸率是62%,流動性調節係數是1,可貸額度收入調節係數9.5,按照新辦法計算,陳先生可以申請的個人貸款額度是:36000×(0+9.5)×1=342000(元)。如果按照舊的貸款辦法,貸款總額不得超過餘額的8倍,則高先生只能貸款288000元。相較之下,陳先生執行新政可多貸款54000元。(記者/葉永茵郝金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