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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省國土資源廳公佈了2014年該廳掛牌督辦的七起國土資源違規案件的查處結果。這七起案件的處理結果是:新鄭市龍湖鎮荊王村、劉口村、泰山村等非法佔地搞小產權房開發案件,新鄭市國土資源局沒收違法建築物1.9萬多平方米;開封市鼓樓區仙人莊街道辦事處非法出
租土地案件,開封市城區國土資源分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目前已全部拆除違法建築1.1萬平方米,沒收違法建築物2.01萬平方米,處以罰款217.9萬元,已繳納罰款75.6萬元,涉嫌犯罪的當事人已被移送開封市公安局南苑分局;溫縣政府非法批准圈佔土地案件,溫縣國土資源局責令限期拆除地上建築物,並處罰款214.4萬元;新蔡縣政府非法批地搞房地產開發案件,新蔡縣國土資源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沒收地上建築物,處罰款249.2萬元;陝縣錦江礦業有限公司採礦造成耕地破壞案件,陝縣國土資源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恢復土地原貌,並處罰款130萬元已全額繳納;魯山縣信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佔地搞東盛溫泉花園“小產權房”開發案件,魯山縣國土資源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沒收地上建築物,處罰款9000元;南召縣萬家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佔地搞萬家園蓮花養生城“小產權房”開發案件,南召縣國土資源局對該公司處罰款204.2萬元,將萬家園項目總經理邢忠善移送司法機關。
省國土資源廳執法處負責人介紹,在這七起督辦案件中,對於非法佔用的土地,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都已責令退回;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限期拆除,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予以沒收並罰款;當地紀檢監察部門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或行政處分;相關涉嫌犯罪的當事人已被移交至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