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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中山市住建局發佈《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嚴格落實建築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的通知》。自1月1日起,建設單位在辦理質量監督手續之前,各參建單位及其責任人員,均要簽訂五方責任主體《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
據瞭解,該項制度實施後,如果建築工程在使用年限內“未老先衰”,也就是說房子出現滲漏、牆體開裂等質量問題,那麼該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責任人無論走到哪裏,將都會被追究責任。
根據通知,中山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將實行終身負責制。即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圖審、檢測等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項目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註冊執業人員,要按各自職責對所承擔的工程項目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質量負終身責任。
今後,凡未按要求提交承諾書的工程項目,該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暫不辦理相關項目的質量監督申報及竣工驗收手續。(見習記者/李鳳祥記者/遊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