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租住房每室居住不得超過2人,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有法定贍養、撫養義務關係的除外。昨日,記者在漢陽區房管局法制宣傳日上獲悉,武漢市委、市政府發佈最新通知,首次對羣租房給予明確定義。
其中,除人均居住面積要求外,還有3種房屋租賃情況,被納入綜合治理範圍。如將原設計爲非住宅的房屋,出租用於居住;將原設計爲居住空間的房間分割、搭建後出租,或按牀位等方式,變相分割出租;將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出租用於居住。
“綜合治理針對的就是膠囊房。”漢陽區房管局人士介紹,此類出租房由於改變房屋結構,可能給房屋造成安全隱患,並對周圍業主產生噪音等擾民影響,一直是業主投訴的重點之一。
記者瞭解到,目前武漢各區已成立聯合執法隊,將對全市出租住房進行全面摸排,對覈查認定爲羣租違規出租行爲的,向租賃當事人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改的,依法啓動行政執法程序。
以漢陽區爲例,目前已向全區物業公司發出通知,要求重點關注正在裝修的房源,一旦發現有羣租嫌疑,將及時制止。廣大業主若發現身邊有類似行爲,可向社區居委會或當地綜治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