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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市國土局昨日出臺文件,“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的產權性質界定發生變化,由此前的普通商品房改爲定向安置住房,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市住建委、市國土局昨日出臺文件規範“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產權和再上市交易管理。其中規定,“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的產權性質界定爲定向安置住房,同時參照限價商品住房上市年限的規定,即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據介紹,所謂“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是指經市政府批准建設和分配,用於安置建設項目徵收集體土地涉及的搬遷農(居)民,並納入全市保障房年度建設計劃的定向安置住房。“三定”是指定性、定向、定量;“三限”是指限戶型、限價格、限交易。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自2007年推出“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以來,全市開工建設約3000萬平方米。
按照此前的規定,“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的產權性質界定爲普通商品房,其上市交易比照兩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機制的有關規定辦理。而此次出臺的文件中,確定了此類房屋性質爲定向安置住房,房產證上會註明“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的字樣。
同時參照限價商品住房上市年限的規定,即安置家庭自取得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憑證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不過與限價房5年後上市交易須補交土地收益不同的是,“三定三限”安置房5年後可按市場價格上市交易,不補交土地收益。定向安置房用於被拆遷家庭安置後仍有剩餘的,可轉爲其他保障房公開配租配售。
文件對“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銷售、登記的申請條件和流程進行了明確的規定:首先,建設單位須上傳項目測繪成果,從而確保了建設項目數據的真實、準確性;此後區縣主管部門和區縣政府要對購房家庭信息進行認真核實,確保了定向安置住房政策真正惠及到房屋徵收和拆遷的農居民。
經過上述程序,建設單位提交相應材料後,即完成了網上信息備案,區縣房屋市場管理部門向建設單位發放網上信息備案的通知單,此後即可進入房屋登記工作環節。文件2014年11月1日正式實施後,建設單位即可依據文件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申請辦理房屋交易和登記手續,購房家庭可依法辦理和領取房屋產權證。